1.招标条件: | | | |
石安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安发改投资[201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公司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 完成石安公路中冠建材市场-和平村立交段道路改造所涉及的勘察及设计工作,具体勘察设计任务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
2.2 招标范围: (1)勘察:包括勘察,并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即根据工程构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项目地形进行测绘,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并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 (2)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组织评审报批、施工图、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报批施工图审图及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综合管线及其附属工程(道路景观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并提供各项相关工作所需的资料。 |
2.3 总投资:86361万元 |
招标规模:1600万元 |
2.4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和公司筹措解决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5 项目实施地点:石安公路中冠建材市场至和平村立交段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1.项目实施时间:自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完成地勘现场作业,并提供初步设计图、设计概算及征地红线图等(所提成果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审查需要);自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勘察设计审查合格证。如中标单位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内未完成上述工作及取得相关审查合格证的,按每超出一天处予10万元/天的罚款进行处罚,处罚金额累加,上不封顶。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 *** 资质的联合体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否决投标处理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3.4 其他: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办事处投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 A、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 *** 资质。 B、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 ***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能力的单位。 3.3 投标人2015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额在8亿元(含)以上市政道路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1项。 3.4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注册证需注册在本投标人企业。 (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 *** 注册结构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注册证需注册在本投标人企业。 3.5拟派设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设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国家 *** 注册结构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3.6项目组其他成员(勘察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设计技术负责人除外)资格要求:: ①勘察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少于5人,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工程师、测量员、实验员、记录员、勘探机长等。 ②设计项目组成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业且每个专业不得少于1人:道路、结构、给排水、照明、绿化、交通、造价等;上述每个专业的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证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须委派至少1名业务水平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适应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配合招标人解决、协调工地现场设计的相关事宜。 ③所有拟派项目组人员具备社保证明材料,注册证的注册证需注册在本投标人企业,未经招标人同意所有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得更换,投标人提供相应承诺。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8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规定,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9如为云南省省外企业参与投标,须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http://www.ynjst.gov.cn:84/nkcsj)”上报企业的相关信息,并须具备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1:02 至 ***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市宁湖大厦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东湖新天地11-2北C栋21层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 *** 层 |
招标联系人:李工( *** ) 何工(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俊( *** ) 张蕊(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李工( *** ) 何工( *** )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8338999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