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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天津区域)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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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天津区域)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180414-006

    1. 招标条件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人)拟开发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现委托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曹宝段(天津区域)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

    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天津区域)工程勘察设计

    2.3 建设地点

    天津市

    2.4 建设规模

    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起自唐山LNG接收首站,沿已建中石油唐山LNG外输管道敷设至曹妃甸滨海镇,之后向西北敷设至宝坻分输站,沿已建永唐秦、规划中俄管道向西南敷设至永清末站。管道宏观走向为由东南向西北再向西南,沿线途经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丰南区及天津市宁河区、宝坻区、武清区以及廊坊市安次区、永清县共2/直辖市7县区。本工程水域大型穿越6处,水域中型穿越11处,铁路穿越18处,高等级公路穿越37处。

    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线路长度约为288km,设计压力10MPa,管径D1422mm。沿线设置站场4座,分别为唐山LNG首站、南堡分输站、宝坻分输站、永清末站;阀室14座,其中监控阀室9座,监视阀室5座。

    此次招标部分为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天津区域),起自唐山LNG外输管线唐山与天津界,止于宝坻分输站(含),包括约72公里管道,1座站场(宝坻分输站),4座阀室(6~9#)。沿线水域大中型穿越4处,铁路穿越3处,高速公路穿越4处。

    2.5 服务周期

    1)初步设计周期:合同签字生效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周期:待收到招标人指令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文件。

    3)勘察工作周期:合同签字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

    2.6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承担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天津区域)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次性详勘,分阶段提供可供汇编的、符合政府、招标人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勘察、设备采办、现场技术服务等技术文件,为项目的各项审批、实施提供成果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线路、三穿、站场、阀室的一次性详勘,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

    2、对可行性研究成果进行验证分析,从依法合规、设计方案深度及各项评价的结合等方面提出校核意见;

    3、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包括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报告》等涉及到的所有各项专篇)。

    4、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7)能据以进行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准备并提供设备采办支持;

    5、施工图设计编制(包括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等)。

    6、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入场征地、协调、报批等相关工作及费用,分阶段提供可供汇编的、符合政府、招标人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勘察、长周期设备采办等技术文件,为项目的各项审批、实施提供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

    1)应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设计 ***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应具有工程勘察行业 *** 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应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 级)

    3.3 投标人近六年( ***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应具有单个合同项管径不小于D1016mm,设计压力不小于10MPa,且长度不小于200km的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3年企业经营处于盈利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在近3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曾在任何合同履行中因违约导致诉讼并败诉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因投标人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有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承包人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咨询电话 *** 1。已经进行资格确认的方可按相关要求到招标代理处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同时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访问“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提交审核”。

    5.2 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015日至2018年10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到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大厅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7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会议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曹妃甸工业区港口物流园区

    邮编:063200

    联系人:代晓波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10

    邮编:050081              

    联系人:王宁王萌

    电话/传真:0311—83086937 18632196838

    电子邮件:hbctxt68@163.com

    开户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账号: 63712010200479

    行号: 313121006378

     

     

    纪检监督: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jjjc@hecic.com.cn

    业务监督: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jtjtzbgl@163.com

    同级监督: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zhengdan@sunti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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