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山县财政局兴采计备(2019)XM0224号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昭君镇移民村路灯亮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SZ0437-201901-01H

2、项目名称:昭君镇移民村路灯亮化工程

3、项目预算:人民币102.834283万元

4、采购内容:承担昭君镇陈家湾村、昭君村、响滩村太阳能路灯的采购及安装,线路的敷设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等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供货及安装工期: ***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4.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4.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或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2019年3月~5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机构和投标单位盖章);(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机构和投标单位盖章))

4.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4.8供应商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4.9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且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退回。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2019年3月~5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机构和投标单位盖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规定处理;

4.10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11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公示》对检查结论认定为‘不合格’且仍在整改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限制部分网员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通知‘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单位名单”为依据)

4.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资料扫描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 *** 1日至 *** 08时3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投标人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为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的补救方案;未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 08时30分

2、开标地点: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双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兴山县昭君镇香溪社区和平大道18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珂儒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 *** 楼

网址:http://ggzyjy.xingshan.gov.cn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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