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家湾桥工程施工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NSZFCG-201812031
本招标项目 冯家湾桥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隽发改〔2018〕381号文“关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冯家湾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通城县通城大道冯家湾路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长24米、宽10米的1跨净18米空腹式圆弧线钢筋混凝土板拱桥。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1579185.33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1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冯家湾桥工程施工(详见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含: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了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以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完成过1项 桥梁工程 施工业绩(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公示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近三年每年利润大于0元(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员、质检(量)员需具有有效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所有拟派人员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了登记并提供社保证明。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市县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4/tcweb/,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1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银山广场旁,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五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通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16号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邮 编: 437400 邮 编: 437100
联系人: 胡娟娟 联系人: 祝志龙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06155576@qq.com
2018年 1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