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经济开发区2-3路市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县经济开发区2-3路市政工程已由随县发改发(2018)44号、随县规工程(2018)字第062号和随财采计(2019)16号等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随县经济开发区2-3路市政工程红线宽20米,长度320米,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计划工期 ***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计划投资311.8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2、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限制投标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六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注册本单位造价师、资料员)身份证件有效;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在建工程、押证管理或限制投标情形;六大员按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并承诺如中标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班子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2018年9月以来任意一月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资料及盖投标申请人章的社保部门网上截图。
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每月不低于22.5天住项目工地承诺(擅自离岗或脱岗的每天按500元/次计算),如项目经理每月无故离岗达到5天,罚款10000元入甲方,每月离岗超过5天或中途随意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接受非法人的分公司投标申请。
5、提供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状态良好(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月份提供)。
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1项单项合同价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1项单项合同价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业绩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记录。
7、投标申请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无围标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请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附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隐瞒经查实则无条件取消投标资格。
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截图”,但开标前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也无效。
四.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 *** - *** ,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在本代理公司(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一单 *** 楼)报名,初审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电子档):
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书面申请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书必须为件,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⑤《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六大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法人代表不得兼任上述项目班子成员;⑦企业社保资料、申请人为上述项目班子交纳的2018年9月以来任意一月有社会养老保险明细的证明资料;⑧业绩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和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后报名时一并提交,没有提供以上原件(不接受彩色复印件和彩色件,也不接受公证书代替原件)、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不完整的,均不接受投标报名申请,请事前准备并清理好完整的上述资料。
提供资料经查证为虚假的,不能成为合格申请人或中标人,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有关后果。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1月24日15时30分,接受响应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9 年1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 *** ),递交人另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经招标人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 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 *** 楼
代理人电话 *** 、3315813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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