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一期)PPP项目由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本项目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为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采用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一期)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SDGP371702201902000007(HZSMDCGF2018-029)

三、项目授权主体: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四、政府授权实施机构: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目标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西南部,327国道以南,丽水沟以西。污水处理站占地约25亩。

建设背景:随着菏泽市沙土镇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快速增加,人口日益增加,污水量也在增加,而人们对生产和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沙土镇食品工业园区无集中污水处理系统,如果随城镇发展而产生的大量污水得不到及时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会污染河道流域的地面和地下水质,造成城区环境质量恶化,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威胁,阻碍社会经济和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为解决城镇发展的环境问题,需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目标:本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A标准,其中COD、NH3-N、总磷、氟化物等满足《关于进一步加严全市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排放的通知》(菏水综治办发[2018]8号文)中排放标准的要求。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吨/日,本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吨/日,年污染物削减量分别达到:CODcr年消减量约1280吨,BOD5年削减量约620吨,SS年削减量约690吨,从而大大减少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处理后的污水可用于水质要求不高的地面冲洗、绿化灌溉。

(二)项目建设方案论证情况

2018年9月,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对《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食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经专家组论证、评审,该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齐全、完整、规范,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标准规范。且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保障措施切实可行。

(三)项目预算安排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17.3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3045.50 *** 万元,工程预备费为186.54万元。

六、合作模式:

1.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授权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协议。项目实施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签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项目合同。

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管理项目内的设施设备等,并收取污水处理费。政府应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政策为项目公司提供相应的建设及税费优惠。

合作期满后由项目公司将运行良好、无任何债务负担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单位。

2.合作期限:

总合作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29年。

3.项目公司:

由中选的社会资本和政府指定单位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4.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及资金来源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100%,为3917.36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占项目公司股权87.24%,出资3417.36万元,政府方占项目公司股权12.76%,出资500万元。项目公司(SPV)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及移交。

5.项目投资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

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依法经营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费由产生污水的单位根据污水处理量缴纳。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

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盈利)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不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 至今具有投资额3000万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运营管理经验);

7.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或同一出资股东)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隶属同一集团下(或同一出资股东)的子公司不能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9.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八、资格预审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 *** - *** 17:00前(法定节假日、工作日除外)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

注: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资格。报名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资格审查时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资格预审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关于本资格预审文件的变更、修改、澄清、答疑等也将在本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注意浏览下载。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 8时30分至9时30分。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资格预审开标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会议时间: *** 9时30分。

2、资格预审会议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

十二、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牡丹区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

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

联系人:穆春光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开发区济南路666号新世纪科技城69栋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hezetonglitr@163.com

***

沙土污水处理厂资格预审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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