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清河中学的江苏省清河中学10KV配电房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省清河中学10KV配电房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江苏省清河中学
(3)工程规模:10KV配电房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招标控制价 983492.79 元。
(4)计划工期: ***
(5)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质量要求:合格
(7)其它说明:本项目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3)项目经理资质为: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6)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企业提供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许他人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9)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2016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10)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收据账户户名一致;(提供本单位的基本帐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6、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时至 5:30 时(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北路100号)511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 售后不退。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8、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9、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10、招标人:江苏省清河中学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 *** 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寒光 电话 *** 7
招 标 人(盖 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 章):
经 办 人(盖章或签字): 经 办 人(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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