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J2017-06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福州花海公园园内零星维修维护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花木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花海公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58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花海公园内园路、栏杆、用水设施、排水设施、座椅等公园管辖范围内的设施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具体的修缮内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确定的修缮内容为准

2.4. 工程结算最高控制价:58万元/年

2.5. 承包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20181231日,本项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即1+1模式),中标人在第1年合同履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且无不良记录,一年考核考评平均达90分以上的,续签第2年合同。(考核标准详见合同附件13)

2.6. 工期要求: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约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8. 质量要求:  符合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备注:园林专业按建城【2009】157号文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8日至201814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至招标文件指定帐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园林局》(http://ylj.fuzhou.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花木公司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521号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605650、87603304转8827 ,传真:  0591-87623982  

联系人:    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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