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湖公园音乐喷泉维护维修项目(施工),招标编号闽营招[2017]第138号由,建设单位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指定地点;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4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音乐喷泉原设备、配电线路、灯光音响、电脑程控、硬件设施检测维护、老化失效(更换)及公园内部水泵的维护维修,具体的修缮内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确定的修缮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45万元,最终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审核为准。
2.5. 承包期限:一年(起止时间为 *** 至 *** ),本项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即1+1+1模式),中标人在第1年合同履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且无不良记录,每一年考核考评平均达90分以上的,续签第2年合同;
2.6. 工期要求:根据实际工程项目约定;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2.8.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至 2018 年 8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购买招标材料,200元/每份,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 *** 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7.4.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午 9:30 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湖滨路70号,邮编:350000
电话:,传真: /
联系人:江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邮编:350001
电话:13950217243,传真:
联系人: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00187760705250296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营招[2017]第138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