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片区路网工程第2标段(施工)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榕发改基建【2011】92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福州市花木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福州市花木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68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2)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片区路网工程第2标段绿化种植及养护等,主要内容包括AK0+060
~AK0+480、BK0+106.360~BK1+040、K0+020~K0+480、DK0+020~DK1+580、EK0+040~E
K0+380、FK0+020~FK0+260、GK0+020~GK0+360、HK0+020~HK0+460、IK0+013.904~IK
0+320、KK0+020~KK0+080等绿化面积4086㎡沿线绿化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86913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 不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不应用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 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 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取得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 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 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备注:按《关 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下同):与 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 业。)(4)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2.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 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1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 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或④或银行保函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