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金陡涌水系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顺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和勒流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金陡涌水系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位于大良西部与勒流的边界,从勒良河起至金陡水闸止,金陡涌主涌范围包括古鉴段(从勒良河起至伦桂路新建快速路止,全长约 2100 米)和红岗段(从伦桂路新建快速路起至金陡水闸止,全长约 3460 米),河涌平均宽度 12m,常水位时水深 1.1m,水系自南向北依次连接的支涌有龙眼猛流大涌、三益河(漳江涌)、古红人工涌、古鉴2#涌、连杜大涌,主涌及支涌河道全长约20公里,本次水系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活化水资源、生态修复与建设、底泥疏浚、岸线治理、截污管网建设等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建安费匡算约2.5亿元(依据“一河一策”方案,古鉴段建安费匡算约4965.60万元,红岗段建安费匡算约9567.10万元,龙眼猛流大涌建安费匡算约1154万元,三益河建安费匡算约1689.5万元,古鉴人工涌建安费匡算约883.5万元,古鉴 2#涌建安费匡算约694.2万元,连杜大涌建安费匡算约5253万元)。

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2.3 服务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约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日 起       日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止。

其中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计划如下:

1)勘察阶段

①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开始出具勘察成果文件。

②自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50%子项的勘察成果文件。

③自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100%子项的勘察成果文件。

④自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120日历天内提交地勘报告(送审版)至发包人处。

 

2)初步设计(含修编)

①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送稿成果(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概算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处。

②专家评审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并通过初步设计成果评审,且将最终成果提交发包人处。

3)施工图设计(含修编)

初步设计成果获得审批后按期完成施工图送审版,并提交施工图送审版成果(含预算编制)。

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书面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并提交施工图(送审版)(含预算编制)至发包人处。

4)施工阶段

按要求配合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工程竣工后,配合完成竣工图审核。

如勘察设计周期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计划调整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金陡涌水系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 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地质勘察(详细勘察含地勘报告送审)、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管道综合迁改图、拆迁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含变更的造价估算)、施工现场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协助完成竣工资料、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并根据业主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381730.00

2.5承包方式:

1)勘察费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

2)设计费以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中的建安费为计算基础,乘以中标设计费费率包干方式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勘察设计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 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资质(燃气、轨道交通除外)。

4.2.3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不接受具备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的单位与其他具备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不接受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的单位与其他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其中勘察工作由具有勘察资质的联合体成员负责,设计工作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负责,且须以具备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3.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简称“诚信管理平台”)就所持有的相关资质办理了诚信登记,通过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确认并获得诚信编号,在诚信管理平台系统未被锁定且未被列入“企业黑名单”,且其相关资质在投标截止日当天的“诚信等级记录”应为C级或以上。【注: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相关成员应分别符合本项相关要求,联合体各相关成员是指:具有工程勘察资质和对应的勘察诚信档案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成员单位、具有设计资质且具有对应的设计诚信档案并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成员。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有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的诚信档案,且满足本点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工程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成员单位、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有省外单位的,则上述的省外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4.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派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给水排水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同时具备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8 12 月至 2019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等。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上述规定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其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关于企业信誉的声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

4.8.1投标人(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在20165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业绩。

1:“类似工程项目”是指河涌(河道、河沟)或流域或水系或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须包含底泥疏浚(或河涌清淤)或截污管道工程。

2:①企业业绩须同时提供该设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设计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明确地反映的业绩关键特征要求(须体现项目名称、中标人或设计人、设计内容、建安工程费金额、设计费等业绩内容),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业主证明外)须取自“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并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进行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认为该业绩不符合要求。

③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类似工程项目所在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Fr

ameAll/Login.html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 *** 至 *** 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或转账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个日历天(含当天,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已到达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2开标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如只有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则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凭第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文件验证,如只有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出席,则该人员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且同时进行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授权代理人凭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以及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等,均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且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投标人。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并及时作出调整。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0.5根据招标人党建带基建的精神,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组织项目启动见面会,邀请中标人党组织相关负责人(如为联合体中标,则为牵头人单位党组织,如投标人无设立党组织,须投标单位总部副总经理级别或以上代表出席)及拟派项目团队参加。若中标人不按要求参加,招标人将视中标人不具备履约能力或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6中标人必须在顺德区内设立办公场所(设立办公场所费用自理),人员驻场办公,项目负责人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个工作日;其他各类专业负责人员每月驻施工现场不少于8个工作日,其他设计人员及管理人员每月驻场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10.7发包人为推进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拟定的各项制度或办法,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和遵守。

10.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发包人综合评价,承包人如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义务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履行合同的勘察设计任务能力,提供的勘察设计方案、成果或进度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或发包人要求,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合同的约定驻场等),经发包人催告仍不满足要求的承包人除须按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姐、郭先生                      话:

    真:

    址:佛山市顺德区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19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区先生、钟先生             话:

    真: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话:                          

 

二〇一九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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