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路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路绿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QR-ZC-201804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何锐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路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路(黄雁村-边家村);
二标段: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路(黄雁村-劳动南路)。
项目用途:绿化工程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一标段¥1451999.6元;二标段¥1450188.65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其他形式投标人参照法人企业执行;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证明材料);
4、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含光路与南二环什字西北角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14: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王睿之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号:8111701013700402788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