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务接待候等区装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务接待候等区装饰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ZB2018-GK106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569号

联系方式: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38-1号中登大厦B座6F-D室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检务接待候等区装饰改造详见招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870653.00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6、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以上(含 *** ),并同时具有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8、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至今)类似业绩;

9、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29日至2018年75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38-1号中登大厦B座6F-D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1914: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71914:30分;

3、开标地点西安朱雀门内南广济街38号建苑大厦1005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晶、曾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西安未央支行

账号:3700 1902 1920 0035 887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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