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县一江两岸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楼体景观亮化)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一江两岸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楼体景观亮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均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凤县双石铺镇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

三、采购项目名称:凤县一江两岸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楼体景观亮化)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CZE2018-ZB-992/1

预算金额:15150000.00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对楼体景观亮化相关设备,支持并满足各项基本活动;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为凤县一江两岸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楼体景观亮化)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实施时间:45天内完成,实施地点:凤县双石铺镇;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评审的标准;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安装及相关培训工作等。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供应商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提供网上自动生成的《外省入陕企业信息登记表》;

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或机电类专业 *** 或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建安(B)证,并且无在建项目;

6、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当年已完税月份的完税凭证(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凭证为准),征信机构开具的企业法人个人信用报告或企业征信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地点、售价及方式:

1、时间期限:2018511日至20185188:00-12:0014:00-18: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财务部

3、售价及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可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30分到17点)。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531日上午9: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第一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刘舰

2、采购项目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5、账号:10286155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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