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知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功县薛固中心卫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武功县薛固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室内外装修及精神病病房改造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武功县薛固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室内外装修及精神病病房改造装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XYZH-11

三、采购人名称:武功县薛固中心卫生院

地址:武功县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咸阳知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西里路以西陕西华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六楼

联系方式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5.1采购内容:综合楼室内外装修及精神病病房改造装修(详见招标文件);

5.2项目性质:上级专款和自筹资金;

5.3项目预算:152.2869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
出示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6.4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6.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6.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的);
6.7
省外建筑企业需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信息,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71114日至201711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咸阳市秦都区西里路以西陕西华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亨浩集团)六楼

8.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份(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8.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261430分;

9.2开标时间:20171261430分;

9.3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西里路以西陕西华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亨浩集团)三楼302会议室。

十、其它

10.1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伟

10.2联系方式:

10.3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咸阳知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咸阳世纪大道支行

号:61001635008052503621

咸阳知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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