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汕建交(2018)55工程编号440500201807130102
工程名称汕头市黄河路(泰山路~东厦路)快速化升级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立项批文文号汕市发改函[2018]1043号
招标人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
工程地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和金平区,工程起点接泰山-黄河互通立交,终点至东厦路口西侧。
建设规模该项目全长约5公里,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建设内容。估算总投资约117600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1.工程勘察包含:地质钻探等; 2.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等。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市政行业 *** 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隧道、排水)工程专业 *** 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 投标单位近3年未收到各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招标文件、前期资料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发布媒体
交易场所市中山路213号汕头市建委大楼11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项目核准部门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监察部门汕头市监察委员会联系电话0754-12388
信息发布时间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17:00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17:00:00
专家抽取时间
递交标书 *** 8:30 -- 10:00
评标开标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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