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五层会议室及值班室改造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五层会议室及值班室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工程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五层会议室及值班室改造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JDXZB18411

三、采购人名称: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泾阳县金柳北街中段

联系方式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205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办公楼五层会议室及值班室改造;

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方案与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52.70828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417日至201842417时止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205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公司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5814:30

2、开标时间:201858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1205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号:37000 22509 2000 62772

 

 陕西世纪鼎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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