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村村通自来水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立项批文文号 | 澄发改【2017】147号 |
招标人 | 汕头市澄海区自来水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陈文丰、郑仲鑫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 |
建设规模 | 工程按近期2万m3/d规模进行配水管网的建设,并预留远期可通2.5万m3/d供水能力的接口,包括社区内的所有配水主管、配水支管、用户水表、配套消火栓。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以下资格条件:(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 *** 设计资质。(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3)具备PE给水管材管件、给水用涂塑(环氧树脂)复合钢管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取得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节水产品认证证书。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且派任项目负责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本项目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查询期限为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5、拟派主要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职称。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五、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澄海区交易中心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7.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