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贾路利民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和东客站周边区域道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王贾路利民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和东客站周边区域道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发改政务审批〔2018〕75、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从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建设的资金中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个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18〕75、7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0821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王贾路利民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在成都市王贾路、利民路、金芙蓉大道沿线建设高清视频监控子系统、高清视频球机自动抓拍子系统、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车道指示子系统、事件检测与报警子系统、LED显示子系统、交通信号控制子及相关配套工程,依托已建智能交通信息系统,扩容升级后台相关系统,实现对王贾路、利民路、金芙蓉大道的交通信息采集、发布和交通管控功能,实现智能交通数据的共建共享功能。

东客站周边区域道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本项目涉及具体区域东至三环路、西至中环路、北至迎晖路、南至驿都大道。在该区域内建设高清视频监控、高清视频球机自动抓拍、高清视频综合检测、LED显示等智能交通管控子系统及相关配套工程,依托已建智能交通信息系统,扩容升级后台各相关系统,实现对东客站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信息采集、发布和交通管控功能,实现智能交通数据的共建共享功能。

2.3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 *** 内递交评审后的初步设计成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 *** 内递交评审后的详细设计成果;后续服务时间至终验通过后满1年止。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核准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总体方案、系统方案、工程图纸等)及概算编制、详细设计(含详细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测试方案等)及预算编制,符合性测试方案编制以及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施工招标配合和后续服务(含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及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等所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分2个标段;一标段(王贾路利民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设计),二标段(东客站周边区域道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设计)。

2.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限。

2.7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王贾路利民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设计)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 *** 资质证书公路行业 *** 资质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 *** 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均不亏损。

(3)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完成过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设计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城市智能交通项目设计业绩);以上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在 *** 及以后且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或详细设计)。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子信息通信类或交通工程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近6个月投标人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人员)。

(6)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2 二标段(东客站周边区域道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设计)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 *** 资质证书公路行业 *** 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 *** 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均不亏损。

(3)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完成过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设计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城市智能交通项目设计业绩);以上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在 *** 及以后且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或详细设计)。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子信息通信类或交通工程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近6个月投标人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人员)。

(6)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 9:00时至 *** 17:00时(北京时间),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人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 ***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179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及《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cd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大厦15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 -830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5层               

邮政编码: 610014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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