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评估,项目申请报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8〕444号)予以批复;本项目已获得省政府开展PPP项目准备工作的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18〕63号)),批准采取“BOT+政府补助”方式建设。本项目政府方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实施机构作为采购人,邀请通过该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即投资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境内,是G7611四川段的一段。项目起于春江(起点接金沙江大桥四川岸)沿江高速(G4216)K182+882,并对接G7611云南段止点;路线沿沿江高速(K182+882-K166+200)前进约16.7Km;之后路线经金阳县、马鞍山、昭觉、乐西高速、昭觉、贡觉高山、西昌城市规划北外围,路线止点设小庙枢纽立交与西攀高速相接(K182+730.430)。路线全长184.8Km。
本项目春江至芦稿段与沿江高速G4216(K182+575-K166+358,总长约16.7Km)共线,根据建设计划安排共线段由沿江高速建设,G7611云南段与沿江高速衔接的主线(金沙江大桥)由云南建设,春江枢纽互通A、B、C、D匝道工程量计入本项目(A匝道0.859Km、B匝道1.057Km、C匝道0.570Km、D匝道1.170Km,累计3.656Km)。扣除共建段后,本项目独立建设168.1Km。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184.8Km,与沿江高速共线16.7Km,本项目独立建设168.1Km。设桥梁65449.52/143座,占路线总长的38.92%(金沙江特大桥由云南省实施);隧道(双洞)59433米/16座,占路线总长的35.34%;桥隧比74.26%。枢纽互通4处,一般互通6处,占用土地11170.6亩,路基土石方数量1288.5888万立方米;路基排水防护工程数量55.3961万立方米;总投资估算为300.12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7846亿元。
2.1.2本项目建设期预计5年。项目收费期30年。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G7611线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的社会资本方。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BOT+政府补助”。中标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单独成立,社会资本方占股100%。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即60.024亿元),由社会资本方出资。建设期采购人采用政府补助的方式,即建安费的50%拟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约118.41亿元(以交通运输部最终核定为准)。此部分资金作为政府对项目的无偿投入,不占股,不分红。项目所有建设资金除政府补助以及社会资本方出资外,其余均由社会资本方组建的项目公司自筹。
2.2.2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括:资金筹措、债务偿还等),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满后(无论债务是否偿还完毕),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为合格。
3.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名称和成员及出资比例应与申请资格预审时保持一致。
3.3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通过资格预审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3 月11 日至2019年 3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421室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影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 元,售后不退。
4.3未按本公告4.1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4 月 3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详细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等媒体上发布。
7.其它事项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伍百万元整(¥500万元)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政 府 方: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地 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55 号
邮政编码:615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西昌市商业街2段53号
邮政编码:6150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 ***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