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G230至汪楼北公路改建工程及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鄢陵县G230至汪楼北公路改建工程及监理已由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鄢陵县G230至汪楼北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鄢发改工业【2018】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鄢陵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市县自筹,招标人为鄢陵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Y2018GZ233
招标编号:鄢招公2018101204
2.2 项目建设地点:鄢陵县境内。
2.3 项目建设工期:
施工标段:计划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4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鄢陵县G230至汪楼北公路改建(K0+000-K2+462.911)工程,按平原微丘区 *** 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面层宽12M,道路全长2.463公里。
2.5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内容建设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 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 主要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施工标段 | 15115819.00 | |
监理标段 | 211621.47 |
2.7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1一标段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 *** 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需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2二标段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 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www.xczbtb.com/),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 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鄢陵县花都大道149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658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