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丰县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带露饮品厂区及仓库储存项目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清丰县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带露饮品厂区及仓库储存项目
1.2、招标编号:CYZB-2018-0601
1.3、项目概况: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生产科技楼、仓库、配套建设门岗房及卫生间等。
1.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
1.5、建设地点:清丰县产业集聚区;
1.6、投资金额:约1亿元;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工期要求: *** ;
1.9、质量要求:合格;
1.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1.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4、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自成立年份计算)
2.5、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6、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7、 *** 起有类似项目业绩工程合同额3000 *** 万元)业绩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2.8、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或网上下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2.9、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 *** 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指濮阳市、河南省、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网上下载截图并接受核查,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2.10、其它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3.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3.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在袋口及易开口处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无在建承诺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财务审计报告,技术负责人职称和劳动合同,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3.3、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材料(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密封)进行报名,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3.4、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通知将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阅。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
4.2、招标文件费用:  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项目报名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 *** 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内(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工程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清丰县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   
地址: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嘉亿东方大厦2709室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8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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