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郸城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精准扶贫项目已由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郸发改投资【2017】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郸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郸城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总投资:约2800万元
2.4 计划工期:第1至19标段工期为40日历天;第20标段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运输、安装、调试;第21标段监理工期为施工过程中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2.5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21个标段
1标:吴台乡垃圾中转站;
2标:虎岗乡垃圾中转站;
3标:巴集乡垃圾中转站;
4标:宁平乡垃圾中转站;
5标:城郊乡垃圾中转站;
6标:张完乡垃圾中转站;
7标:钱店乡垃圾中转站;
8标:南丰镇垃圾中转站;
9标:白马镇垃圾中转站;
10标:汲水镇垃圾中转站;
11标:胡集乡垃圾中转站;
12标:东风乡垃圾中转站;
13标:汲冢镇垃圾中转站;
14标:宜路镇垃圾中转站;
15标:丁村乡垃圾中转站;
16标:李楼乡垃圾中转站;
17标:秋渠乡垃圾中转站;
18标:双楼乡垃圾中转站;
19标:石槽乡垃圾中转站;
20标:本项目压缩机购置及安装;
21标:本项目监理。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1-19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20标段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设备。
第21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申请,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申请一个标段。
3.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申请截止后,如资格预审申请报名人少于9(不含9家)家,资格预审将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3.5申请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2日至 2017年09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支付与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9月12日至2017年09月18日17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1款,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
6.2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
6.3 本项目评标以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依据,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郸城县铭河路
联 系 人: 孟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C座7楼701室
联 系 人:李文宁
电话 ***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郸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2017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