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政采[2018]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新蔡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条件

新蔡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新蔡县 人民政府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新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新蔡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商(投资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蔡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   新政采[2018]122           

3、招标内容:投资商

4、项目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蔡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位于新蔡县静脉产业园,设计处理总规模为1200t/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为700t/d,预留二期500t/d,拟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38000万元。

三、招标需求

1运作方式:采用B0TBuildOperateTransfe,建设-运管-移交)运作模式;由选中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和管理运营。政府方依约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完好地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2特许经营期: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建设期暂定为2年,运营期28年)

3其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投资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投资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资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投资商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 投资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投资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投资商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允许其境内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代替母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其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提供2018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即可)

5. 投资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 投资商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等不良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财务及融资能力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个年度(201520162017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

2.申请人2015年以来应无重大不良资产或重大不良投资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业绩要求

投资商在国内至少拥有1个一次性投资、建设、成熟稳定运营的规模在400/日以上(含)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BOTBOODBFOT)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业主单位出具的已投运证明等。投资商应为该特许经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即投资商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或该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投资商的控股子公司的业绩可以作为投资商的业绩,但需提供证明其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信用要求:

1申请人需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一经查实存在失信被执行的取消申请资格(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申请人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详细查询并页面(以网上公示为准,加盖申请人公章),经查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五)其他要求:

1新蔡县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出具所采用的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有自己的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项目管理和运营,出具不转包、不分包的承诺书。

(七)、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九).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提供的上述有效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原件备查。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资商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1、凡资格要求符合上述者,投标人需在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cggzy.org.cn)网上注册成为会员,并完成信息入库事宜后(详见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于2019  01 月15 日下午17:00前登陆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报名期限20181225201812311730

2、招标文件售价1000/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补充文件、补遗等相关资料都会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开标时间:2019 01 161000分。

5、开标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蔡县仁和大道西段市民之家 C1 栋二楼)2 号开标厅。

6、注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五、公告期限20181225日201812月31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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