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国税局等6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级法院、国税局等6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已由鹤发改城市【2016】259号文、鹤海绵办〔2017〕19号文批准实施,项目建设资金为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招标人为鹤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级法院、国税局等6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

2.3  投资概算:约700万元

2.4  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招标范围:

         施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监理:本项目施工期和国家相关规定的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工期: ***

     监理周期: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8  标段划分:

施工:SGZB-2018-128

      一标段:中级法院、新闻出版局民政局

      二标段:人民银行国税局、交警支队

监理:JLZB-2018-027

    三、投标人资格要

    3.1施工标资质要求: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1.3 业绩要求:20151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100元以上的海绵城市类(项目名称须包含海绵城市字眼)施工业绩至少一个,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招投标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3.1.4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度-2017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1.5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商务合同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网可查询),实际现场管理人员具有本单位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含技术负责人、商务合同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人员),上述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提供社保证明(最近连续三个月网页截图与缴费凭证)。

注: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项目经理及拟投入管理人员可以重复投标(成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仍可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其为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2监理标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或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 *** 以来)至少监理过一个海绵城市改造项目或者市政项目(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2.3 拟派项目总监须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4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度-2017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申请人,请与2018年124 日至2018年128日招标公告期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施工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日15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1225 09 00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 号) 三楼第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鹤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大道中段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hbhm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北段桐花巷22号楼304室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 *** ***

     邮箱:2915155591@qq.com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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