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赵庄村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XZB-2017-88
1. 招标条件
淇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赵庄村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补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淇县灵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淇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赵庄村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鹤壁市淇县灵山街道办事处赵庄村。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淇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项目赵庄村。项目资金用于建设酒店及小吃街项目。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 *** (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期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需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人员);
3.1.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上查询无不良记录截图(查询需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人员);
3.1.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11月10日-2017年 11月16日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i.gov.cn/TPFrontqx/)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
4.2招标控制价: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公布。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套,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将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日09:30点;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鹤淇大道与纬六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东天天创业园北门院内路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灵山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