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2018年第一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2018年第一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杞县农业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2018年第一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2.2项目编号:YM-GK-2018-06

2.3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2.4投资金额:约 2460 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标段:监理为项目区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及服务。
2.8标段划分: 共二十一个标段,施工二十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详情如下:

第一标段:阳堌镇小岗村(1-5号路)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阳堌镇小岗村(6-9号路)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泥沟乡前小寨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四标段:阳堌镇陆庄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五标段:阳堌镇陆庄村(阎寨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六标段:西寨乡小集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七标段:泥沟乡后小寨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八标段:城郊乡张洼村(张洼村、朱岗村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九标段:城郊乡张洼村(黄义岗村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标段:宗店乡陈河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一标段:宗店乡陈河村(孟河自然村、朱庄自然村、秦庄自然村、吴庄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二标段:沙沃乡孔庄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三标段:湖岗乡五岔口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四标段:竹林乡姬庄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五标段:官庄乡吐墨岗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六标段:板木乡北张庄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七标段:高阳镇常寨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八标段:付集镇东马庄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十九标段:邢口镇马庄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二十标段:圉镇镇江庄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第二十一标段(监理标段):杞县2018年第一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11-20标段(施工标段)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公路工程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专业 *** 或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3.1.2 21标段(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及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章)。

3.3 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一经查实有虚假行为,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取消投标资格并且将公司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611日至20186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投标报名服务台(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原件信息与复印件一致。(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

4.3投标人需先在网上注册会员并进行网上报名,再持网上报名回执单进行窗口提交报名资料事宜。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将拒绝投标人窗口报名事宜。

4.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5招标文件售价:1000/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6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4.7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7410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5.2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和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应持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建造师证亲自递交,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验证,开标结束后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可以自行离场。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87410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号:5030629900012
银行地址:杞县建设路中原银行一楼
收退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保证金缴纳室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杞县农业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孔先生

  话:27890556

    址:杞县金城大道中段58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张女士                  

     话: ***

     箱:942901351@qq.com

     址: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路289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创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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