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衡水市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冀州发改审批【2019】21号 ;冀州发改招标核字(2019)11号批准建设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2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二座,污水管网12322m(其中φ500管道1606米、φ400管道2756米、φ200管道3000米、φ110管道4960米)、入户检查井620座、管道检查井150座,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工期: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同时须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原件为准),同时须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现场管理人员要求:中级及以上工程师2人,不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以职称证原件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不存在不良记录。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智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30号恒大御景半岛花园2号楼1712室
邮编:053200邮编:050000
联系人:张兵联系人:刘洪余
电话: *** 电话: ***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976825940@qq.com
网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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