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材料仓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洋河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材料仓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市洋河新区民便河西侧,民便路南侧;
1.2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70万元;
1.3工 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款的95%;余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洋河新区天然气利用工程材料仓库建设项目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72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人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要求: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78212017825(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至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195楼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逾时不再办理。
5.2招标文件发售:
5.2.1发售时间:20178212017825(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5.2.2发售方式及费用: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195楼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831930分,地点为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209室(市民广场西侧,纬八路与经十路交汇处);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洋河新区
联系人:杜阳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195
联系人:宋雷
电话:
 
 
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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