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景德镇市龙井路北侧中段。
4、拟建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1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546平方米。
5、工程估算:建设工程估算约91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2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8900万元。
6、招标内容:
6.1勘察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6.2施工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含土方)、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照明工程、标识系统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及其它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外省来赣投标单位须已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政务大厅办理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和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且须提供网上相关公示的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各成员均须提供且严格执行《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
5、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 *** 注册建筑师资格;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7、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产未被接管和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各成员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审报告可不提供);
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8.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三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三个且分别为勘察方、设计方和施工方(勘察方提供勘察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8.2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8.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8.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8.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8.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原件一起递交;
8.7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9、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和二代身份证。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网址 http://zbtb.jingdezhen.gov.cn(景德镇招标投标网)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 *** 至 *** 止。开标时间: *** 下午14:30时整,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人: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景德镇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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