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浮梁县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已经浮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浮发改审字[2017]43号、浮发改招标核字(2018)1号、浮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浮梁县幼儿园建设工作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浮梁县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招标人:浮梁县幼儿园建设工作项目部。
3、建设地点:浮梁县城北新区县三小北面。
4、拟建内容及规模:建设幼儿园园舍、活动、生活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结构为三层的框架结构,总用地面积为16337.7M2,总建筑面积为9000M2,建筑占地3240M2。
5、工程估算:本项目建设工程估算约21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3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065万元。
6、工期计划安排: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 完成,施工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0日(该时间指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7、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
7.1设计工作:本项目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其它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方面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7.2施工工作: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涉及所有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通风工程)、室外道路管网工程、景观绿化亮化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等】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2.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
2.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已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政务大厅办理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且须提供网上相关公示的截图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设计方在进赣年度登记证或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须体现与本次投标所要求的相应设计资质已获准备案登记;施工方还须单项工程投标已获准备案登记);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 *** 注册建筑师资格;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C证);
8、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等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 *** 至 *** )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账户单);
9、工程业绩:
9.1投标人各方须提供近五年( *** 至 *** )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公共建筑业绩合同金额或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本项目的80%);
9.2业绩证明材料:设计方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施工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任意两项能证明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
9.3业绩证明材料且在官方网上可查阅。
10、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审报告)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审报告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1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11.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施工方和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11.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11.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11.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11.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11.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原件一起递交;
11.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11.8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承接本工程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1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和二代身份证。
1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原件(施工资质证书提供彩色扫描件即可)。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浮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4月1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及补充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9:30整,开标地点:浮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招标人:浮梁县幼儿园建设工作项目部,联系人/电话:计老师 ***
2、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康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刘女士/ ***
3、招标监管机构:浮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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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工作项目部(公章) 投标办公室(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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