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铅 招字[2018]第  51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铅发改审字[2018]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上饶市公路管理局铅山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建设地址:铅山县葛仙山大道

  1.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61.455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约 1960万元;设计费:约40万元]  

  1.3建设规模:铅山县葛仙山大道路线全长约28.0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沿线行道树工程、节点景观提升工程、道路亮化工程、配套设施规划等。

  1.4计划工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6个月,具体工期在合同中约定。

  1.5招标范围:绿化、亮化工程、节点景观提升工程。

 1)设计范围:本项目全过程所有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他设计图纸等。

 2)施工部分:完成第(1)条设计部分的全部工程。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须提供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单位应具备市政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类中级工程师。

  2.3建造师的资格要求: ***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拟派的建造师需与开标时一致,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由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担任。

  2.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为市政专业,拟投入本项目的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应持有有效上岗证;拟投入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并不得有岗位人员重复,拟承担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八大员不得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提供拟投入人员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原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5投标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企业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960万元以上(达到80%即可)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同一施工业绩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图中的任意三种证明材料的原件;所有业绩需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查询或实地考察。投标人所提交的施工业绩材料应在公告发布前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查询,投标人提供的外省项目的企业施工业绩,应当在外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单位须提供施工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并查询页与资审的原件一并提交,文字证明材料无效)。如经查证属伪造业绩,一经查实,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依法处理。

  2.6拟派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7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若投标单位在网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可提供网址信息页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三、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饶府【201426号、饶建发【201445号文件。

  2、按铅府办字【2015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保障金。

  3、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5、本工程不接受公告前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通报存在建市[2007]9号文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即有以下行为的企业参加 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有弄虚作假行为,有围标串标行为、有串通投标行为、有违法行为、有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以处罚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6依据“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或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8、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建设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行为记录;如骗取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纸质评标;

 2、报名时间: 20181026日至2018111日(83011:30,下午14:301630),报名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

 3、报名地点: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注: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公告上述所有材料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盖有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要求递交完整材料后获取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招标监督机构签收:

(章)

经办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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