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冬季绿植补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冬季绿植补栽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C-201710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 ***  何老师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联系方式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冬季绿植补栽项目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绿化项目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5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相关内容;

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具有相关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 *** (每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含光路与南二环什字西北角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3、文件售价:每份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下午14:30分

2、磋商时间: *** 下午14:30分

3、竞争性磋商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南广济街38号朱雀门内五味什字建苑大厦1005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谭琴

电话 ***

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号:102017200634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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