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荔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大荔县冯村镇垃圾填埋场防渗膜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冯村镇垃圾填埋场防渗膜修复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DZCDL2018051

三、采购人名称: 大荔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

联系人:郗大年

电话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

联系人:李战锋

电话 ***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大荔县冯村镇垃圾填埋场防渗膜修复工程1项

项目概况: 1.平整场地;2.铺设合成材料;3.垃圾清理;4.废弃材料清除;5.原回填材料清理

项目用途: 冯村镇垃圾填埋场

采购预算: 18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但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 *** 09:00:00至 ***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上述资格原件及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5:00:00

2、投标地点:大荔县黄河宾馆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 *** 15:00:00

4、开标地点:大荔县黄河宾馆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开户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4、账 号:61001925700052502502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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