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汽车现代技术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20100201901250006-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汽车现代技术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3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及教育附加费。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汽车现代技术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61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43.13平方米,建设汽车现代技术综合实训中心1栋等;
2.3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临甲二路,西侧和永春河相邻,南侧靠近东风大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院内;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
2.5 计划工期:2019年 3月 7 日计划开工,2019年 12月25日计划竣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最高投标限价:5402.8647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不包括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工程;
3.4 建筑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外阜企业投标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入吉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2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报名登记、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项目经理相一致。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4.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4.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 月 30 日至2019年 2月 3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阜企业提供)到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套,售出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1 日9: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公地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建设广场省人才大厦B座14层1510室
联系人:岳红 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50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