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项目二、三标段施工已经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备【2018】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金霞国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项目二、三标段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二标段:AB组团多层厂房32344平方米,架空层11022平方米,基础桩基工程,总造价约0.9亿元。
第三标段:CD组团多层厂房32344平方米,架空层11022平方米,E组团多层厂房24992平方米,地下层1000平米,基础桩基工程。总造价约1.3亿元。
2.4 工程造价约:22000万元。
2.5 工期要求: *** 。
2.6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承诺: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项目二、三标段施工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2.9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每个投标人均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企业近3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二标段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21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入围业绩,三标段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34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二标段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三标段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其他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不良诚信行为的依据,停止不诚信单位对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3个月的投标;(1)对招标项目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招标文件的;(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缺席开标会议现场的;(3)一年度内,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两次迟到或两次未带身份证原件的;(4)其他不良诚信行为 。
4、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4.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行政监委监督。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按附表6(1)规定的评审计分标准进行评审,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标段人民币捌拾 *** 元)
三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要求在2018年8月1日下午14:00时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2018年7月3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要求: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
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项目部关键岗人员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或互联网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网页。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提供);
12)省外投标人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省外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提供);
注:1、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内容必须和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一致,否则,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7.4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 8月1日下午 14:00 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包括姓名、岗位名称、身份证号);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12)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408房)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开福区人民政府网》www.kaifu.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 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姚先生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408房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