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委托,对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设计;
2.招标单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111号;
4.工程规模:战友市场(包括地下室可用面积)建筑面积共7759.89平方米;
5.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拟建设立案大厅、诉前调解中心、民事速栽、家事审判、信息化控制中心、档案室、配套法庭以及能容纳80-100人办公的审判、办公用房。另设置供战友市场及新华路78号两处办公楼工作人员使用的食堂、文化健身场所等辅助用房;
6.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7.招标范围: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设计;
8.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
9.质量标准:合格;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壹万整(RMB1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经营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
3.投标人必须保证是设计的原创作者。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要求及截止时间:通过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2.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通过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7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在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十马路1号
联系人:朱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69号西秀城(院里)501室
邮 编:11000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北二路支行
账 号:06126401040001751
联系人:孙鹏远
电 话:
邮 箱:spy8503@163.com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
具体开标时间及开、竣工日期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