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大桥瑶族乡贫困村道路白改黑工程小目口至乔市段施工项目,经永州市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LF简核[2017]138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蓝山县大桥瑶族乡贫困村道路白改黑工程小目口至乔市段施工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蓝山县境内 

4建设规模:总里程1.738 KM 

5工期要求:15日历日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7、保修承诺: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2年,缺陷责任期1年; 

8、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所提供的“蓝山县大桥瑶族乡贫困村道路白改黑工程小目口至乔市段施工项目”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9、合理定价:1067923.65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最低配备共7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质检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人、财务负责人1人、计量工程师1人、专职安全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 

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只能递交一个投标申请。 

7、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连续两年评为C级或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潜在投标人一般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但对在湘交函[2017]232号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投报其中2个标段;在湘交函[2017]232号、湘交基建 [2016]151号、湘交基建[2015]126号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连续3年评为A级的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投报其中的2个标段。投报2个标段的单位至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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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保证金 

   3.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帐户名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号:4305 0171 7608 0000 0073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2、评标办法:本工程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当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先抽取9家入围,入围的投标人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后,再进行第二轮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9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直接抽取3家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标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yzweb/rg/)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111715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山县塔峰中路建设银行4楼) 

4、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省外企业必须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招标项目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税费缴纳 

外地企业中标的,按照规定向蓝山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蓝山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蓝山县缴纳相关税费。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址: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122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5 0746 85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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