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范围:
6.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6.2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地形图复测、规划方案设计深化(地下室部分必须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基坑边坡支护防护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等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本项目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验收、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本项目方案设计已由招标人另行招标)。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资质。
2.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 *** 资质。
3、本项目配备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3.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方应至少具备资质条件要求中第2.1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8.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8.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8.6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8.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9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投标报价
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勘察费用上限值为40万元整;设计费用上限值为300万元整。各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均不能高于上限值,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2 月 19 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四章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四章附件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第四章附件5)、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投标文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
4.2开标验证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提交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九、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如有任何疑问,请于2019年 2 月 2 日17:00 时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