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崖画景点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沧源县崖画景点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08:3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8:00
备注:本项目须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请投标人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报名,现场报名由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沧源县原环保局三楼)携带以下证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省外施工企业按要求提供)、临沧市外企业须提供入临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施工企业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同一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设计企业设计负责人 *** 注册建筑师资格证(原件)和拟派施工负责人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市政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经加盖公章)一份,否则恕不接受投标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手续。 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均成功后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经办人:黄黎评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张维良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27201700065001001
标段名称:沧源县崖画景点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15:00
开标地点:开标室(沧源县)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4996.8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1 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 1.1设计:建筑行业设计 *** 及市政行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2 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各标段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设计:建筑行业设计 *** 及市政行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市政工程
其他: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同时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沧源县原环保局三楼)携带以下证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省外施工企业按要求提供)、临沧市外企业须提供入临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施工企业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同一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设计企业设计负责人 *** 注册建筑师资格证(原件)和拟派施工负责人 *** 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经加盖公章)一份,否则恕不接受投标报名。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JPG *** 10:18:1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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