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清坪基地单元清水塘收购点改扩建项目已由 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主要内容为主要内容为:拆除原砖混结构综合楼(含在一楼的仓库)及砖混结构食堂。项目新建建筑面积3377m2,其中新建烟农服务中心2151m2,新建综合楼1196m2,新建公共厕所30m2。计划工期: *** 。投资为788.481281万元。

2.2招标范围:咸丰县清坪基地单元清水塘收购点改扩建项目建项目清单内容。

2.3建设地点:恩施州咸丰县清坪乡集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4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或八大员)均须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根据《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 [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说明: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原件(单独提交,不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

3.8未被列入恩施州烟草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 至2018年9 月21日 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19号

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滨江花园七号楼203室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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