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寨乡长沙河村危岩治理工程,业主为万寨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移民项目投资,招标人为万寨乡人民政府。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宣恩县万寨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万寨乡长沙河村危岩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XEZFCG2017[G]-171
3.项目名称 :万寨乡长沙河村危岩治理工程
4.采购预算:预算采购总价38.6万元(控制价含税)
5.项目内容及要求:
5.1.首先在坡顶进行倒角放坡,清除不稳定土层,放坡坡率采取1:1.5,清除至坡脚出露基岩为止。在坡顶岩面修筑截水沟,将坡面降水有序分流。
5.2.清除完不稳定土层后,对坡面上不稳定岩体进行清除,根据岩体的完整程度,采用1:0.25—1:0.5的坡率进行分阶放坡处理,按单级高8m进行分级,每级预留平台不小于1.5m。
5.3.由于危岩清坡块石直接向下排放,存在坡下道路的损毁,危岩清坡放坡后,再清除道路上的块石,后进行道路恢复,恢复道路长度约120m,宽约3m。
5.4.路面恢复,采用碎石对路基进行找平.碾压.夯实。支护模板高度不低于18cm,然后采用C20混凝土浇筑,振捣密实,养护至终凝。
由于本方案属应急抢险措施,未进行详细的勘察,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新的险情,我们将及时跟踪进行方案的调整。
5.5.项目地址:长沙河村。
5.3.工期: *** ,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确定时间为准。
5.4.工程质保期:一年,以签订合同确定时间为准
5.5.质量保证金:按投资总额的3%。
5.6.工程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经村民代表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凭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结帐。在支付工程款之前中标方必须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附相关凭证。
5.7.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按照工程要求施工,公示期满后承建商7日内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7日内开工建设,项目实施以施工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投标企业必须是在《2017年宣恩县小型建设工程承建商数据库》的《水利子库》内备案的承建商;
6.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在《2017年宣恩县小型建设工程承建商数据库》的《水利子库》内备案并经授权的项目经理。
6.3.中标企业在缴纳中标工程的工伤保险费后(在社保局登记核算股办理),方可退还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小型库项目方可退还小型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7.开标程序及定标规则说明:
7.1授权代表须是企业法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投标必须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资质证原件④授权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⑤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投标承诺函;⑥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⑦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 www.gsxt.gov.cn查询)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⑧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网站 www.hbcxpt.cn查询)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
7.2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随机抽取。
7.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履约保证金由业主单位收取,账号由项目业主单位提供;公示3日后中标单位凭工程履约保证金(投标控制价的10%)收据到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8.开标时间: *** 0日10时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公告期内 *** 至 *** (工作时间)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9.开标地点: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办公地址:宣恩县市民之家六楼)
招标人:宣恩县万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邹定顶 ***
集中采购机构: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18--582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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