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天狮湾大桥项目建设工程,业主为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长潭河侗族乡天狮湾大桥项目工程工程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承建商参加遴选。

2.招标编号:XEZFCG2018[G]—005

3.项目名称 :长潭河侗族乡天狮湾大桥项目建设工程。

4.采购预算:计划投资:伍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控制价含税包干)。

5.项目内容及要求:

5.1、修建天狮湾大桥长24米,桥宽5.5米,主桥面两边加做防护栏(大桥建设主体内容见设计图纸及预算表)。

5.2项目地址:马虎坪10组。投标人需在投标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3.工期:90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确定时间为准。

5.4工程质保期:一年,以签订合同确定时间为准

5.5.质量保证金:按投资总额的3%。

5.6.工程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经村民代表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凭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结帐。在支付工程款之前中标方必须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附相关凭证。

5.7.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公示期满后承建商7日内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7日内开工建设。

6、投标人资质要求 :

6.1.投标企业必须是在《2017年宣恩县小型建设工程承建商数据库》交通工程子库内备案的承建商;

6.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在《2017年宣恩县小型建设工程承建商数据库》交通工程内备案并经授权的项目经理。

6.3.中标企业在缴纳中标工程的工伤保险费后(在社保局登记核算股办理),方可退还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小型库项目方可退还小型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7、开标程序及定标规则说明

7.1授权代表须是企业法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投标必须提供:①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资质证原件④授权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⑤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投标承诺函;⑥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⑦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⑧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网站www.hbcxpt.cn查询)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

7.2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随机抽取。

7.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履约保证金由业主单位收取,账号由项目业主单位提供;公示3日后中标单位凭工程履约保证金(投标控制价的10%)收据到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7.4外地中标企业必须在宣恩成立分公司,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在当地纳税.

8、开标时间: *** 上午10.00 。(潜在投标人可在公告期内 *** 至 *** (工作时间)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9、开标地点: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招标人: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谭秀柏 ***

集中采购机构: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18--5829965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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