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洞桥中心学校体育馆工程 已由 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8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洞桥镇人民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洞桥镇文卫路2号,洞桥中心学校内

    模:项目占地面积12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47平方米。建筑高度21.4米,绿地率30%

项目总投资:1345.65万元

招标控制价:11704757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 *** 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②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811716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716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 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 3114710037191220557

温馨提示:通过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章老师;

形式: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6.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 117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 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 3.6.3 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

注:1、以上投标担保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 行汇票形式的,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 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3、投标保证金采用形式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保险保单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118930,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type=0)、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http://www.haishu.gov.cn/gov/)、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04

联 系 人:范丁辉 金星星    

电  话 *** 8 ***

       传  真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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