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城厢区2019年灵川镇何寨社区硎头村水土保持生态村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硎头村;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 57万元;
招标范围: 按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预算编制说明) ;
承包方式: 包干包料 ;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并具备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5) 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6)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完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19年 8 月 14 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2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 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莆政综[2009]11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3〕2号)文件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
地址: 城厢区灵川镇 ,邮编: 351137 ;
电话:何先生
联系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 ,邮编: 351100 ;
电话: 0594-2336005
联系人: 林先生 。
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