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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1-31-2019-0427

项目名称

含山县2019年第三批扶贫道路项目(清溪镇上下小谷路)二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含扶组[2019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商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建设地点

含山县境内

建设规模

含山县2019年第三批扶贫道路项目(清溪镇上下小谷路),路线位于清溪镇苍横行政村,四级公路,全长917.45m,现状为土路与砂石路,路基宽度4.0m左右,建成后路基宽4.5m、路面宽3.5m水泥混凝土路面。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924785.29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无在建工程(以合同工期为准);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1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2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30)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7、业绩要求:  /

注:(1)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不予认可。
2)业绩应当是能够在网站公开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查询网址(网址是指含有域名的网址,例如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业绩查询网页截图。若无法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须附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上述网站是指:各类政府网站;法定发布建设工程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各类由政府主管或指定发布的建设工程交易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或竣工备案信息或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的网站。
3)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盖章。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10、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11、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zbw)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9813日,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zbw),办理网上用户登记,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提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814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1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应配戴胸牌(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工作牌样式图)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委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到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开标现场的需配戴胸牌、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拟委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 标

1、开标时间:2019814900分。

2、开标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1室。

投标保证金

1、投标担保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8万元

2、汇款采用方式:网银、电汇、转账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汇至如下账号(之一):

1)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 179746384992

2)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号:1561901021000012239005770 

联系电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中提供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及标段,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5、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也无须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含山县清溪镇

邮编:238100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商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含山县凤凰城北区16号楼106

邮编:2381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 QQ715487439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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