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靖边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靖边县宁条梁镇黄蒿塘村等2镇2村土地开发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靖边县宁条梁镇黄蒿塘村等2镇2村土地开发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RJCG2019-006

三、采购人名称: 靖边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靖边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13层

联系人:常玉平

电话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边县统万路126号二楼(县公安局对面)

联系人:范启聪

电话 ***

传真:0912486711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靖边县宁条梁镇黄蒿塘村等2镇2村土地开发项目1标项

项目概况: 该项目涉及2个镇2个行政村、1个国有林场。具体为宁条梁镇黄蒿塘村,东坑镇金鸡沙村,靖边县柳桂湾林场。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119.8453h㎡,新增耕地面积101.7262h㎡,均为水浇地,新增耕地率84.88%,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用途: 靖边县宁条梁镇黄蒿塘村等2镇2村土地开发项目

采购预算: 43926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①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具有水利水电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专业从事土地整理、开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相关内容);③施工企业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 (含 *** )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且无任何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 *** 08:00:00至 ***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边县统万路126号二楼(县公安局对面)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5:00:00

2、投标地点:靖边县长城路中段名都大酒店会议室(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六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 *** 15:00:00

4、开标地点:靖边县长城路中段名都大酒店会议室(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六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开户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边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边县支行

4、账 号:806051001421008077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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