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塘边村幸福院建设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本招标项目原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提交(用信封密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 以现金(用信封密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递交;
2、本招标项目原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的时间:北京时间 *** 0日上午09:30时 现修改为:北京时间 *** 0日下午15时30分;
3、本招标项目原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的地点: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14层(延安北路与漳华路交叉口)现修改为:漳州华侨饭店十一楼瑞竹厅(漳州市新华北路33号)。
备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如有不符,以本答疑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塘边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