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夏庄园南侧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9]1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负担,招标人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工程建设地点:华夏庄园南侧;
-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长度为486.322米;本次设计近期按现状道路进行改造,远期再根据建设条件,按规划线位、20米断面宽度进行实施。本项目起点至K0+145.5路段车行道现状为宽约8.5米水泥路面,两侧为现状人行道(水泥路面) 3-15米,本次设计车行道宽度按12米实施(含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两侧人行道实施至沿街店铺门前;K0+145.5至设计终点为车行道路面宽约7米的水泥路面,道路两侧为绿地,本次设计按现状道路宽度实施车行道,两侧为硬化土路肩。本次白改黑采取破除新建沥青路面结构;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夏庄园南侧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25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1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614298元;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其他资格要求:①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其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企业入岚备案手册》,核准业务范围包含市政公用工程,视同为满足本章节第3.1款要求;②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是已办理《台湾建筑业企业进驻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的人员,视同为满足本章节第3.2款的要求;③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④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⑤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点〔2018〕86号)文件,投标人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C级(信誉不良)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D级(严重失信)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拒绝其参加投标;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9年8月2日17时00分00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7.6.1006.139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投标人符合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的,可以“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③以银行保函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提交;④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的,可以企业法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13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ptgtjt.com/)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青少年宫旁边旧交易中心二楼,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龙景路10号,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769983116@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廖木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http://ptggzy.pingtan.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