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审判法庭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兵团发改委兵发改函[2016]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审判法庭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兵团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35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285.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二师五一农场酒花三连

    2.工程规模:审判法庭二次装修及外挂石材、室外道路地坪、室外管网、大门及围墙、绿化等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TJY00GCGK201 ***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审判法庭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室外道路地坪、室外管网、大门及围墙、绿化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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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 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其它要求:4.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登记人员。4.2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网上报名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4.3投标企业及法人近3年无失信行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3:30至19:00

    2.领取方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报名(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xjbt.gov.cn/),注册成功后在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凯
联 系 人:
赵丹、徐椿
电 话:
电 话:
附件:
1、招标公告13.jpg
2、招标公告12.jpg
3、招标公告11.jpg
4、文件确认函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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